定金是什么意思?定金有哪些法律效力?

2023-02-22 10:45:44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交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

在买房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定金不具有强制性

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3、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

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4、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具有很大的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是什么意思?

1、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2、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定金有哪些法律效力?

1、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

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签定金协议要注意什么?

1、协议签订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体不一致的话,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

由于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因此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来保障买方准时交定金,另外也应该约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3、明确定金数额

定金收多少一般由买卖双方来协商,但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或者过低,都有可能会引起纠纷。

4、写清款项性质

"定金”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签定金合同时需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字样,否则发生纠纷很有可能由于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5、基本信息要齐全

在定金合同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标注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是否含车位、车位价格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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