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1、注意开发商资质
签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开发商的资质好坏,比如: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因为只有开发商完全具备这些证书,才有卖房的资格,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核对房屋情况
由于现在购买新房的话基本上都是选择的期房,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房子的具体情况,现实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房人可能买的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有的开发商会借此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房人也起诉无据。
3、明确违约金
有些购房合同中确实是有约定具体的违约事项的,但是对于违约金却没有规定好,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看好各项违约金究竟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少一个零,实际赔款时需要付出的人民币数量可是有着大大区别的。另外,要特别警惕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更改违约金的比例,一定要仔细核对。
4、注意空白条款
空白条款也是合同签订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况,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个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需要特殊说明的,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私自在空白处做手脚。
5、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房屋产权证书对于房子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购买期房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关于房产证的办理购房者也应该提前考虑到,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购房协议中应该写些什么?
1、注明交房标准
购房合同中会对房屋的交房时间和标准进行约定,毛坯房的要求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质量问题。购买的如果是精装房,那么在交房的时候就不会像毛坯房一样简单了,精装修的房子一定要明确交房标准,具体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等等,尽可能避免模糊词语,以免开发商偷梁换柱。
2、明确物业管理问题
如果是新楼盘的话,小区的物业是由开发商指定进行合作的,或者自己有物业公司进驻,但无论怎样,购房者都要明确物业公司是哪个,资质如何,物业费的缴纳时间和具体缴纳标准等。
3、公摊面积要写清
我们买的房子都是有公摊面积的,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询问公摊面积的时候,只会模棱两可的给出一个数字,并且不会明确写入购房合同,后期却很有可能在这上面做手脚。但是由于公摊面积的大小和位置实际上属于购房者需要用钱买来的隐性面积,所以购房者能在购房补充协议中约定清楚公摊面积的具体大小和位置,而且还要注明如果公摊发生变更的情况,该如何解决,避免日后因此而发生购房纠纷。
4、房产证办理时间
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重要,购房合同里通常不涉及多久办理房产证,所以在补充条款里需要作出约定。
5、贷款失败的相关责任要写清
如果购房者是贷款买房的话,在购房合同中应该约定清楚贷款失败的相关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重新协商付款方式,无法缴纳余款的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6、开发商的其它承诺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的时候会有很多种促销手段来吸引购房者,比如赠送面积、停车位等等,有的开发商会承诺楼盘周边会建有商场、医院、学校等配套。等你交房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被骗了,而开发商却拒绝承认曾经许下的承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补充协议中将承诺一一写清楚,并注明违约责任。
7、关于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也不能忽视,比如由于国家或者政府新出台的一些政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现这样的情况时,应该提前约定好双方的责任,协商解决,以免发生纠纷。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好是不是采用了规范的合同文本,并且不能随意修改合同文本,同时还需要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的条款进行认真填写,清楚的了解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制定的定购协议书。
二、
一般情况下,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那么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三、
购房者在签约的时候,应该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大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应该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四
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是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的原因,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因此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土地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五
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是用途却是公寓。关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确的,但是可以明确的一点就是公寓是不能将户口迁入的,既然不能将户口迁入的话,那么自然也会影响到子女的读书的问题了,因此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了。
六
这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在买房时往往会忽略了这一因素。如果开发商五证不全的话,那么日后出售房子就没有权利了,然而现在市场上很流行的却是“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就已经开始预售房子,让购房者缴纳首付款。”
七
一般来说,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但是如果你仔细阅读的话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因此,在购房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好关于违约赔偿的相关具体事宜,需要尽可能的具体一点。
八
因房地产商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有些不法的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的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这些模糊字眼来蒙骗购房者。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建设单位的销售行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没有完备的法律文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依法撤销
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预售证,以欺骗、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3、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如果购房者在验房时发现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并且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则可以拒绝收房。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
4、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如果不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话,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5、房屋面积误差过大
对于房屋面积,可能很多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没有注意,按照《解释》中第十四条的内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比缩水超过了3%,且双方没有对此问题约定好解决方法,购房者可申请退房并解除合同,出卖方则应无条件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6、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根据《解释》第八条内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即便还未过户更名,出卖方也不得将房屋再抵押给第三方,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合理得到房产的,购房者可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其返还自己已付的房款及利息,一般还可要求出卖方赔偿自己不超过总房款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7、开发商延期交房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想要解除购房合同的话,还要看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大多数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并不算太久,购房者也没有追究责任。按照《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出卖方延期交房,购房者已经明确通知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