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介租房新规
通知明确规定,中介机构复工进入小区开展业务要提前经过审查。申请进入小区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是经过开业信息报送、从业人员经过信息登记、收房租赁合同有过登记备案的,而且原则上每个中介在每个小区只能择优推选一名经纪人进入小区提供服务。
提出申请后的中介将实行名单管理。由市住建委统一将审核后的中介机构、中介经纪人名单和房源信息告知属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后,企业才能申请进入小区。
名单内的中介经纪人第一次进入小区要经过社区审查。从业人员要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所属企业并出示身份证、信息卡等证件,社区工作人员和市住建委核实通过的名单进行比对,并且在现场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才能进入社区开展业务。
中介租房如何避免被骗
1、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源广告,消费者指名要这个房后,他们当着消费者的面拨通房主电话,让双方通话,然后向消费者收钱。但消费者事后不是找不到房主,就是房主称房屋已经租出去了。”
2、协议内容:一周之内找不到合适房屋,应向乙方退款。对这种协议书,不法中介会找出“管公章的人今天不在”等理由,拒绝盖章。一旦一周之内找不到消费者满意的房源,不法中介则拒绝退款。
3、协议内容:如果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可多次来本公司查询新信息。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超出协议所示方位的查询,所付信息费不退。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还带有欺骗色彩。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在成交后还不停地查询新房源,所谓“协议所示方位”,不过是当时双方的口头协议。
4、一旦各种手段使尽,消费者依然要求退款,这时不法中介会采取耍赖的方式。对于消费争议,工商、消协部门只有调解的权限,并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退款。不法中介就是摸准消费者不愿为区区几百块钱上法院的心理,才有恃无恐。
5、即使消费者字斟句酌地签订了一份可以保护自己权益的协议书,也盖上了中介公司的公章,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房源,前来退款。这时不法中介更加黑心。消费者前来退款,中介公司态度非常友善,等消费者再来取退款时,不法中介便称没有协议书和收据不能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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